短期因公出国(境)人员办理手续指南

2018-09-14

随着我校的不断发展,我校对外交往日益频繁,国公出访活动日益增多,这不仅促进了我校学科建设的发展,同时也扩大了我校的影响,提高了我校的国际知名度。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对外交流,让更多的教师能够与国外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拟定出国(境)人员手续指南,让广大教师了解出国前的准备工作以及办理护照签证的各项程序,以便所有人员的手续能尽快顺利地得到办理。

一、护照手续办理

1、申请人在接到出访任务时应准备如下材料报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1)国(境)外发出的邀请信复印件(外、中文);

    2)申请人所在学院或部门出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出国(境)申请书,并注明出国时间,地点,目的和费用等事项;

    3)申请人二寸免冠白底彩色近期照片三张;

    4)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5)填写“出国(境)人员情况登记表”

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申请人材料报校领导审批

3、校领导同意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向江苏省人民政府递交请示公文,申请办理出国或赴港澳任务批件

4、申请人凭江苏省人民政府出具的出国(境)任务批件到校人事处办理《人员审查批件》(处级及处级以上人员办理备案表),并送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收集所有护照办理材料并帮助出国人员填写二份《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所有材料齐全后到省外办办理出国(境)人员因公护照、通行证。

二、签证手续办理

1、有效护照;

2、省外办返还的一份《申请出国护照签证事项表》;

3、邀请信原件;

4、出访日程安排;

5、学校出具的外文派遣函,注明邀请人姓名、职务、出访日期、费用来源等;

6、合格的签证照片数张(各国的签证照片要求不一样);

7、按要求填写出访国家签证表格,内容要绝对真实;

8、一些国家还需要境外保险单复印件;

9、签证申请所需时间因各国情况而异,如材料齐全,一般在递交材料后十个工作日(美国除外)。

三、办理出访手续注意事项

1、出访人员应在出访之前二个月 (美国须在出访之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递交所需出访材料,以确保手续正常办理。

2、出访人员在办理护照过程中应及时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配合做好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

3、出访人员的签证表应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因情况不实而造成拒签,出访人员须承担所有责任。

4、出访人员应提前告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相关出访日程安排,以便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按国家规定统一预定经济仓机票。

5、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可按江苏省财政厅规定帮助出访人员办理外汇的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