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赴台通行证所需材料

2011-01-04

 

在接到省台办赴台批件或确认件后,赴台人员可持下列材料至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南京市白下区三元巷洪公祠1号,电话:8442000484420022,办公时间: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00)办理赴台通行证,一般需十个工作日,如时间紧迫,需填写《急事急办申请表》,五个工作日内办结。
1、省台办赴台批件或者确认件;
2、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A4纸张正反打印),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须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行政隶属关系出具单位意见(学校组织部出具),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3、因公临时赴台人员备案表一份;
4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现住地址页和本人资料页,并和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两寸正面单人免冠白底彩照两张(在出入境管理处就可以拍摄,立等可取)、人民币若干;
5、入台旅行证正本或副本(带蓝色图章)原件及复印件、邀请信;
6副厅级以上人员还需提交江苏省政府办文单。
 
备注:

副厅级以上需要向江苏省人民政府报文办理江苏省政府办文单,向省委组织部报请示文办理政审,办妥以后,省台办才给办理赴台批件或者赴台确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