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出国手续时间要求的通知

2014-11-07

校各单位:

    接省外办驻沪办事处通知,因原先运送机要的火车车次更改,自2014年11月6日起,省外办驻沪办事处委托上海机要局寄回办妥的护照签证(含因公签证、因私签证、领事认证书等)机要邮包,将增加一个工作日回传时间,即由过去的次日上午送达省外办,改成第三天上午送达。

    另外,我省于2014年7月份开始签发含指纹生物信息芯片的电子护照,办理新的电子护照将增加指纹采集和签名采集环节,办理护照的周期也将变长。
 

    鉴于上述情况,为了不影响正常的出访,按照我校短期出访的相关规定,特提醒准备出访的教职工至少提前2个月向国家合作与交流处提交出国申请(美国至少3个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