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是学校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一个职能机构,是学校涉外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各项外事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通过对学校各类国际合作交流活动的管理、指导、协调与服务,推动我校国际化战略的落实,促进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国际化水平的提高,提升学校的国际知名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的职责是:
一、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总体规划协调
1. 贯彻、执行和宣传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外事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
2. 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交流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督促与落实。
3. 制定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4. 拓展我校与外国大学、教育机构和科研机构的联系与合作,对外合作协议文本翻译的译审,以及对外协议签订的联络安排工作,协调各学院的国际合作交流项目。
二、因公出访与外事来访接待
1. 负责全校因公临时出访计划的编报工作。
2. 负责办理全校教职工因公出国的审批、报批手续及因公出国人员护照的管理工作。
3. 我校代表团出访国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组团计划、落实、安排和组织工作。
4. 安排接待国外代表团组、友好人士的访问及参观活动;协调临时来访专家学者和友人讲学、研究及友好访问的组织与接待工作。
三、学校国际化战略的推进工作
1. 指导协调各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审核和报批以及办学过程中的招生、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提高国际合作办学的质量与层次。
2. 会同人事处做好我校教师及干部到国外培训进修的组织、选派、语言礼仪培训、在外管理和回国后考核工作,以及同国外高校联合培养并引进高层次师资的工作,提高我校师资国际化水平。
3. 会同人事处做好从国外知名高校引进博士、博士后工作。
4. 会同教务处和相关学院做好我校专业国际化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 会同相关学院、学生处、研究生部和教务处开拓、规划与落实交换生、短期海外修学、海外实习、国际竞赛等各种学生对外交流项目,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6. 会同科技处、社科处及相关学院做好我校主办或协办的国际学术会议的筹办工作。
四、外籍教师与外籍专家工作
1. 长短期外籍教师和外国专家的聘请、报批、管理和协调工作。
2. 负责外籍教师和专家在校工作期间的各种管理、服务工作,协同保卫处做好外籍教师及专家的安全保卫工作。
3. 组织外专局科技、文教专家项目的申报、聘请、管理和成果总结。
五、 国际合作与交流的宣传与传播
1. 做好学校对境外宣传工作,包括学校英文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各种涉外宣传资料的制作、翻译工作,树立学校良好的国际形象。
2. 通过组织我校学生社团开展各种针对性的校园文化活动,营造学生出国学习的氛围,培养学生参加国际教育交流的意识与兴趣。
3. 为我校师生出国学习、交流提供相关的信息、咨询和各项服务工作。
4. 做好各类外事档案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六、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