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外出〔2018〕547号出国赴港澳台任务批件和教外通〔2018〕547-15号出国赴港澳台任务通知书,我校国际教育学院蔡奕老师(普通级)率团2人拟于2018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前往泰国、印度尼西亚参加OCSC国际教育展、举办“留学中国”教育展,费用由国际教育学院运行经费承担,并已经由我校财务部门审核同意。
据苏办发[2013]2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将本单位出访人员身份信息、经费预算和来源、行程及公务安排、境外邀请单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举报,书面形式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8年9月1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到达日期为准)。地址:南京市宁六路219号1009信箱,邮政编码:210044,联系电话:025-58699852。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8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