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回国报销手续,缩短回国后费用核销时间,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采用新版《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报销证明》。
启用新版本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原有《报销证明(模板)》。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0月8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回国报销手续,缩短回国后费用核销时间,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10月8日起采用新版《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报销证明》。
启用新版本后,原则上不再受理原有《报销证明(模板)》。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