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境内其他单位转聘外籍教师手续流程(中文版)

2019-09-30

 自其他单位转聘外籍教师,须在原居留许可到期前至少30日提出申请 

一、 境内申请工作许可证

需向国际处外籍专家科提供以下材料:

1.    白底电子头像,jpg,40k-120k;

2.    护照信息页,签证页/居留许可页;

3.    工作合同/协议(中文版);

4.    最高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原件和中文翻译件;

5.    六个月内体检报告(由各地市国际卫生旅行保健中心出具);

6.    原单位提供的工作许可证注销证明和推荐信;

      7.  外籍专家个人信息表(见附件1

二、住宿登记(外籍专家来校后24小时内)

1.    微信关注“南京公安”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出入境”-“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填写并提交相关信息;提交成功后等待系统后台自动审核,一般24小时内会收到回复。

2.    系统审核成功后会收到带有“南京市公安局”印章的临时住宿登记表,下载保存,打印备用。

3.    请外籍专家所在学院的联系人协助完成该事项。

 

三、居留许可

    取得工作许可证和来华临时住宿登记证明后,外籍专家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江北新区分局出境接待大厅(泰冯路地铁站1号出入口内)或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白下路173号)办理居留许可,400/年:

1.临时住宿登记表

2.学校申请函

3.护照原件和居留许可证页的复印件

4.工作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及信息打印页加盖公章

5.外国人签证证件申请表

6.2寸白底照片1

7.体检证明原件

     8.若有随行家属,去办理居留许可时提供以上除4外相同材料及关系证明

附件1: Information Form for Foreign Teachers.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