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目前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根据省外办要求,现就我校因公出国(境)政策调整通知如下:
一、非有必要尽量不安排出国执行公务,但执行上级部门交办的重大国际合作任务的,可以正常办理。
二、教学科研人员出国(境)执行中长期研修、访学或国际合作研发任务,只要外方同意接待,可以正常办理签证的,可以正常申报。
三、申请人除提前正常出国申请材料外,仍需提供以下3个文件:1)出访目的地国家(地区)相关允许入境的信息;2)访问单位同意接待的相关文件;3)个人承诺书。
四、我校疫情常态化期间因公出国(境)政策将根据全球疫情变化情况和上级部门文件适时调整,请随时关注我校最新发布的通知。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处外事科电话:58699852,联系人:马婧雯。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