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2022-03-10


各单位:

根据“十四五”教育对外开放整体安排和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近期开展我校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项目旨在引导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科技发展方向,面向科技前沿及经济发展重大需求,以深化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加强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举办中外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师生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的能力和层次、推动高水平合作科研成果产出等方面的特色和成效为重点,促进学校与国外高水平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科研合作平台,联合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推进实质性、高水平、可持续的国际科技合作,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较强创新能力的国际化科学团队。

二、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周期为4年。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省教育厅将组织中期评价和结项验收。中期评价不合格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结项验收未通过的,将取消当年经费奖补及项目资格。

三、申报对象

1.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获省级及以上部门书面认定的科研平台。

2.已获批成为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的不纳入申报范围。

3.每个学院申报不超过1个。

四、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应具有较为稳定的科技国际合作渠道以及长效合作机制。外方合作机构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中外双方已签署长期且有效的科技合作共建实验室协议并已经开展多种形式的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研究。

2.中外双方合作科研方向在本领域应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合作科研成果。实验室应注重技术支撑队伍和管理服务队伍的建设和发展,在推进国际化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打造国际化团队和人才队伍,促进国际化资源整合与共享等方面取得成效。

3.中外双方应制定明确的科技国际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实验室应有明确的未来4年发展规划。实验室应成立国际学术委员会或咨询委员会,聘请国际一流科学家担任联合实验室委员会主任。

4.申报单位应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配套条件和后勤保障。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申报单位需提供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申请材料,中外方合作协议、合作成果、专利、论文等相关佐证材料,具体情况可咨询国际处。请有意申报的单位及时与我处联系。

2.申报材料须于321日前报送。

联系人:马婧雯,电话:58699852,地址:培训楼S327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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