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2023-07-01

项目简介: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和基础学科人才,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实施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类别与规模;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选派类别: 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为攻读国外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具体类别以项目单位申报结果为准)。

资助内容: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前沿学科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

申请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政治素质优秀,身心健康,无违法违纪记录。

各选派类别要求: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职工作人员。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在职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6–24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或外方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邀请信为准。须为项目单位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获批项目明确为中外双硕士项目的,申请人可为项目单位在读硕士生。

(四)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

(八)本科插班生:留学期限为3–12个月。须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优秀本科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申请时年满18周岁(2023年第一批人员申请时应为2005310日以前出生、第二批人员申请时应为2005910日以前出生)。

报名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具体报名事宜请关注学校的项目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