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学生2024年春季赴台湾中央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

2023-09-20

各学院: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境外学习经历,根据与台湾中央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于20242月赴台湾中央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二、三年级学生以及二年级硕士研究生。最终交流生名额和名单以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二、申请资格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2. 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心理素质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 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且此前没有参加过赴台交流;

4. 有良好的境外学习适应能力和一定的家庭经济负担能力。

三、课程修读

学生交流期间应根据台湾中央大学专业设置及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修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似的专业课程。具体系所介绍可查询台湾中央大学网站https://www.ncu.edu.tw/tw/pages/index.php?num=2。学生结束交流返校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及学分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四、费用说明

1. 台湾中央大学交流生为自费生,交流学习的学费、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旅费、出入境手续费、体检费及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由于台湾中央大学宿舍床位数量视当年度状况而定,不足时以抽签方式决定床位分配,未抽中的学生必须至校外住宿。

2. 学校将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30号),待赴台交流生完成交流返校后,学校为每位期满合格的本科交流生发放奖学金。

五、选拔程序

1. 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请登录学校融合门户-外事服务系统,在“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界面提交申请。首次使用该系统的申请人请先完善“个人中心—我的个人资料”。同时将交流生材料包(附件)所要求的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mt@nuist.edu.cn。上述申请步骤须于20231015日前完成。

2. 学生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考察,经学院在“外事服务系统”审核同意即视为学院已经完成审核并同意对其推荐。

3. 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拟选派名单。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通知学生根据具体要求完善入学申请材料,并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统一提交至台湾中央大学。

4. 提交申请后,台湾中央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录取与否。

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台湾中央大学的时间要求,通知并协助选派学生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申请材料。

6. 学生赴台之前须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否则不能赴台。

六、其他说明事项

1. 交流学生名单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原则上不得退出。无故退出者,将不再有资格参加以后同类交流项目。

2. 交流项目的开展将视两岸政策而定,如实际情况不支持本次交流项目,我校有权中止本次交流。

七、咨询联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025-58235179

Emailhmt@nuist.edu.cn


附件:台湾中央大学交流生材料包.rar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