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丰富我校学生的境外学习经历,根据与台湾中国文化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于2024年2月至6月赴中国文化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生。最终交流生名额和名单以学生实际报名情况、录取情况及上级部门批复为准。
二、申请资格
1.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2. 身心健康、品德优良、心理素质良好,无违纪违规记录,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3. 学习刻苦勤奋,成绩优良,且此前没有参加过赴台交流;
4. 有良好的境外学习适应能力和一定的家庭经济负担能力。
三、课程修读
学生交流期间应根据中国文化大学专业设置及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修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似的专业课程。具体院系可查询《中国文化大学2024春季班招生简章》(附件1)。学生结束交流返校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及学分给予相应的学分认定。
四、费用说明
1. 中国文化大学交流生为自费生,交流学习的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旅费、出入境手续费、体检费及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相关收费标准详见招生简章和《中国文化大学学杂费收费标准》(附件2)。
2. 学校将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30号),待赴台交流生完成交流返校后,学校为每位期满合格交流生发放奖学金。
五、选拔程序
1. 申请人须登录学校融合门户-外事服务系统,在“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界面提交申请。首次使用该系统请先完善“个人中心-我的个人资料”。同时,申请人须登录中国文化大学网站完成在线申请,网址:https://recruit.sce.pccu.edu.tw/ExchangeStud/PrsnInfo.aspx?py=2024&pn=1&pt=20,上传材料要求详见招生简章。上述申请步骤须于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
2. 学生所在学院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考察,经学院在“外事服务系统”审核同意即视为学院已经完成审核并同意对其推荐。
3. 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后,确定拟选派名单。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将拟选派名单提交至中国文化大学。
4. 提交申请后,中国文化大学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录取与否。
5.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根据中国文化大学的时间要求,通知并协助选派学生办理通行证和签注申请材料。
6. 学生赴台之前须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否则不能赴台。
六、其他说明事项
1. 交流学生名单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原则上不得退出。无故退出者,将不再有资格参加以后同类交流项目。
2. 交流项目的开展将视两岸政策而定,如实际情况不支持本次交流项目,我校有权力中止本次交流。
七、咨询联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025-58235179
Email:hmt@nuist.edu.cn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