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苏财教〔2024〕48号),现开展我校2024年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二年级及以上港澳台本科生。
二、奖学金名额及标准
一等奖1名,奖励标准3000元;二等奖2名,奖励标准2000元。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5.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国情教育活动。
四、评审程序
1.申请学生填写《江苏高校港澳台学生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同时须提供成绩单原件、荣誉证书复印件及其他支撑材料(如科研活动、学生活动、社会实践、国情教育活动等证明材料)。申请表须由辅导员及所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盖章。
2.申请学生将以上材料于2024年10月12日前交至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雷丁楼S321)。
3. 学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获奖学生名单并上报江苏省教育厅。
联系人: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蔡老师,电话:025-58235179。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