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年级除外);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规记录;
3. 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境外学习适应能力。
二、交流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1日,详见澳门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大学日程表(附件1)。
三、课程修读
交流生应根据澳门科技大学专业设置及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修读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课程。具体专业可查询澳门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must.edu.mo。交流学习结束后,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四、费用说明
1. 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为自费生,交流学习的报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交通费、体检费及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有关费用标准详见《申请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附件2)。
2. 完成交流学习返校、考核合格后,学生可申请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学校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76号)择优资助。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学校融合门户-外事服务系统,在“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界面提交申请。首次使用该系统的申请人请先完善“个人中心-我的个人资料”。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4月15日。
2. 经学生所在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确定拟选派名单,由澳门科技大学审查申请材料并决定录取与否。
3. 交流学生名单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原则上不得退出。学生赴澳门之前须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六、咨询联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蔡老师,电话:025-58235179,Email:hmt@nuist.edu.cn。
附件1:澳门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大学日程表.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