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秋季学期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项目报名通知

2025-03-25

各学院:

根据与澳门科技大学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学校拟选派部分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交流学习一学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毕业年级除外);

2.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纪违规记录;

3. 成绩优良,身心健康,有良好的境外学习适应能力。

二、交流时间

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1月11日,详见澳门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大学日程表(附件1)。

三、课程修读

交流生应根据澳门科技大学专业设置及课程开设情况,选择修读与本人现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课程。具体专业可查询澳门科技大学网站https://www.must.edu.mo。交流学习结束后,由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认定和转换相应的学分。

四、费用说明

1. 澳门科技大学交流生为自费生,交流学习的报名费、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往返交通费、体检费及保险费等由学生本人承担。有关费用标准详见《申请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附件2)。

2. 完成交流学习返校、考核合格后,学生可申请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学校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在校生出国(境)交流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4〕76号)择优资助。

五、申请流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学校融合门户-外事服务系统,在“学生出国(境)交流管理”界面提交申请。首次使用该系统的申请人请先完善“个人中心-我的个人资料”。申请截止日期:2025年4月15日。

2. 经学生所在学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审核同意后,学校确定拟选派名单,由澳门科技大学审查申请材料并决定录取与否。

3. 交流学生名单确定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原则上不得退出。学生赴澳门之前须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六、咨询联系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蔡老师,电话:025-58235179,Email:hmt@nuist.edu.cn。

附件1:澳门科技大学2025-2026学年大学日程表.pdf

附件2:申请入读澳门科技大学短期交流课程须知.pdf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