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各类教职工(含外籍及港澳台教师)因公、因私出国(境)工作,切实保障广大教职工健康和安全,确保正常对外交流活动顺利进行,根据上级部门的相关指示精神和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的意见,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面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学院(部)、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任务。按照“谁派出、谁负责”的原则,从严执行因公、因私出国(境)审批。
二、建立分类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原则上暂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境)教职工团组和学生团组。确有必要的教师学术交流、学生交流项目团组等,应“一事一报”,经所在单位党政一把手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履行报备手续,经校领导审议批准后方能出行。除特殊原因,原则上教职工不得因私出国(境)(澳门除外)。
三、建立签署承诺书机制
确需在疫情期间出国(境)的教职工须签署《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疫情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安全承诺书》(附件)并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国家和地区当前入境管理的相关规定并遵照执行。
联系人:
出国事务:马老师 电话:58699852 邮箱:wsk@nuist.edu.cn
港澳台事务:于老师 电话:58235179 邮箱:yuana@nuist.edu.cn
外籍教师事务:尹老师 电话:58695667 邮箱:yzynuist@163.com
附件:附件-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疫情期间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安全承诺书.docx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人事处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