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1+2

2025-08-3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 -附件1登记表+2审批表.docx

附件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部门外事接待登记表

(由接待单位填写后报备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来访团组名称


国家/

地区


人数


来访单位及主要

来宾简介


来访目的


接待计划


经费预算及来源


拟请领导


时间


地点


接待院系部门


接待人员


接待联系人


电话


负责人签字(盖章)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意见


校领导意见

(重要接待须经校领导审批)



附件2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外事接待审批表

来访单位名称


来访事由


带队人员姓名


职  务


来访人员姓名


职  务


来访人员姓名


职  务


来访人员姓名


职  务


来访人员姓名


职  务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承办部门


经办人


接待单位

主要负责人意见



单位公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主要负责人意见



单位公章  审批人:           年   月   日





备注:

1.接待费用报销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外事接待管理办法》执行,接待费用报销遵循“一事一结”原则。

2.接待审批单作为财务处报销凭证,填写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用餐费用超出预算的,不予报销。

3.外宾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安排一次宴请。外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外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2以内安排。宴请费标准(含酒水、饮料)司局级及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